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就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相关政策,根据《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疾控局关于实施“乙类乙管”后优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相关政策的通知》(医保发〔2023〕1号)、《安徽省医疗保障局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贯彻实施“乙类乙管”后优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相关政策的通知》(皖医保发〔2023〕1号)文件要求,在市区卫健委、医保局等上级领导部门的指示安排下,中铁阜阳医院领导高度重视,于1月12日,不同形式地组织全院开展“乙类乙管”后医疗保障政策培训会。
会上,分管院长张兴奎着重解析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住院治疗费用将继续执行综合保障政策,即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并表明此政策以新冠感染患者入院时间计算;门诊治疗费用执行专项保障政策,支持分级诊疗,不设起付线和封顶线,报销比例为75%;执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临时医保药品目录。同时表示,各主管和具办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以人民健康至上为宗旨,加强科室部门协调联动,切实履行工作职责,简化优化医保结算流程,为参保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医保结算服务。执行长期处方医保政策,持续贯彻落实“紧急事项及时办、特殊事项便民办、非急事项延期办、消除隐患放心办”等系列医保便民服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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