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铁阜阳中心医院
医疗设备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中国中铁阜阳中心医院2019年第一批医疗设备招标
项目编号:20190417
中国中铁阜阳中心医院
安徽·阜阳
2019年4月
中国中铁阜阳中心医院医疗设备招标文件
第一部分 医院网站公开发布招标公告
我院拟集中采购一批医疗设备,共分三个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标。具体要求如下:
一、资格要求:
1.投标企业必须自觉执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2.投标企业必须是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经营一类、二类、三类医疗器械许可证资质,注册资金不少于叁佰万元。
3.投标企业必须有完整规范化的企业管理制度。
二、投标要求:
1.拟投标企业携带初审资质文件于2019年4月30日17:30前到中国中铁阜阳中心医院设备科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成本费,每份贰佰元;无论中标与否不予退还。
2.拟投标企业需缴纳投标保证金贰万元(开标前仍未缴纳投标保证金者,视为自动放弃),招标结果公示3日后,未中标企业全额无息退还,自行办理手续;中标企业投标保证金将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所中标医疗设备验收合格后,履约保证金一次性全额无息退还。
3.企业根据技术参数要求认真编写投标书,要求标书内有所列设备的单独报价及总报价,正本一份,副本六份。于2019年5月7日上午11:30前密封交至医院办公室(行政楼6楼)。
三、开标时间:2019年5月 7 日14:30,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四、集中采购设备:
1.骨科动力系统、检验类设备(第一包)
1)镜下魔钻1套(钻头各号、两套)
2)便携式干式血气分析仪1台
2.麻醉喉镜类设备(第二包)
1)电子软镜1台
2)可视喉镜1台
3.生命支持类设备(第三包)
1)除颤仪1台
2)监护仪1台
注:以上设备详细参数见招标书。
五、联系方式及地址:
联系人:王 晨(设备科):联系电话:18211965067
王亚奇(办公室):联系电话:13956814366
医院地址:安徽省阜阳市颍东区幸福路161号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
1)“招标单位”系指中国中铁阜阳中心医院。
2)“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人要求,并通过招标人资格审查,拟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制造商或供应商。
3)“货物”系指“招标内容及要求”中所列医用设备及与之相配套的设施、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4)“服务”系指投标方按招标文件规定向招标人提供并承担的现场勘察、设备安装调试、人员培训以及售后服务和其他类似的义务。
1)凡有能力按招标内容提供货物及服务的制造商或经销商均可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2)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和法规;
3)应向招标单位购买招标文件,登记备案,并在招标前向招标单位转账或直接交纳投标保证金。未向招标单位购买招标文件,未办理登记备案或未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4)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同时应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生产商授权投标单位的销售授权书、产品注册证、制造认可表(盖企业红章)、国家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出口资质(证明)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其它相关证件。
5)投标销售代表应有企业法人授权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法人直接参加的可仅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二、 投标文件的编写要求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应做出实质性响应,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如果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或者对招标文件的技术部分、商务部分未做出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废标。
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列出设备的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具体配置明细清单、主要功能、技术特点、参数、技术偏离表以及商务偏离表。
1)投标人应准备一份正本和叁份副本,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2)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必须由经正式受权的投标人代表签字。
3)投标文件均需用A4纸由投标人自行打印并装订成册,签字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如因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4)除投标人对错处做出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若有修改须由授权的投标人签字。
5)电报、电话、电子文档、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
三、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报到地点:中国中铁阜阳中心医院招标委员会办公室
四、开标和评标
1)招标单位将在招标文件中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开标。投标单位应安排法人代表或受权代表及技术人员参加。
2)开标时,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
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均视为无效投标:
1)法人代表或受权代表未亲临现场参加开标会;
2)未密封和加盖公章的投标书;
3)未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书。
4.对于投标单位中标与否,招标单位有权不作解释。开标后,招标方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文件签署是否符合规定,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无论中标与否,投标方将自行承担参加投标的全部费用。
五、中标与签订合同
1.中标通知:定标公示3日无异议后,招标单位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
2.合同签订: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的三日内与招标单位签订经济合同,逾期不签设备购销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资格,招标方有权在入围公司中择优另行选定中标单位,同时没收放弃中标资格单位的投标保证金。
六、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设备调试合格并正常运行一周后,双方签署验收合格单据,从即日起质量保证一年,质保期内中标方应保证接到设备故障通报后24小时内赶到现场实施维修,所有费用应由中标方承担。中标方应向招标方提供生产商承诺购买该套设备后的八年内,正常供应所有该型号设备的备品备件;同时,投标人应在投标书的商务标部分提供设备质保期后出现故障上门维修时的响应时间、服务收费价格、技术年保或全保的收费情况等详细资料。
其它要求:
1.送货:合同签订后国产设备需在20日内设备到医院,进口设备需在30日内设备到医院。中标单位需按时送货,若逾期延迟送货,招标人按合同价的万分之三每日标准向中标单位收取误期赔偿费直至送货。
2.验收:1)在设备到达中标单位指定地点后,在中标方技术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开箱清点货物。2)设备安装调试后,医院将邀请相关专家按国家标准或生产商提供的出厂标准对设备参数、性能等进行综合验收,相关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第三部分 招标设备配置及技术要求
见设备配置及技术参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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